中國網財經9月14日訊
據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消息,日前,北京醫保中洋大藥房有限公司中洋老牛灣分店藥店店堂柜臺合格區內銷售的部分藥品無法提供合法的購進票據被北京市昌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70000元,沒收違法所得、非法財物共計12379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當事人藥店店堂柜臺合格區內銷售的部分藥品無法提供合法的購進票據,藥品品名、數量、批號、標識生產企業情況如下:
楓蓼腸胃康片(批號:11220304,標識生產企業:特一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17盒;
止咳寧嗽膠囊(批號:20200501,標識生產企業:吉林省銀諾克藥業有限公司)7盒;
腰息痛膠囊(批號:20210706,標識生產企業:哈爾濱天地藥業有限公司)7盒,心腦康膠囊(批號:20210101,標識生產企業:山西萬輝制藥有限公司)10盒;
華佗再造丸(批號:20298,標識生產企業:廣州白云山奇星藥業有限公司)2盒,鹽酸二甲雙胍緩釋片(批號:200704,標識生產企業:山西華元醫藥生物技術有限公司)5盒;
抗骨增生片(批號:210303,標識生產企業:湖北諾得勝制藥有限公司)8盒;
風濕定膠囊(批號:211207,標識生產企業:吉林京輝藥業股份有限公司)8盒;
養血生發膠囊(批號:C02017,標識生產企業:河北唐威藥業有限公司)5盒;
慶大霉素普魯卡因維B12顆粒(批號:201027,標識生產企業:上海海虹實業(集團)巢湖今辰藥業有限公司)6盒;
復方黃連素片(批號:211101,標識生產企業:湖北諾得勝制藥有限公司)8盒;
清肺抑火片(批號:211106,標識生產企業:修正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10盒;
該藥店店長(徐培甲)稱,上述藥品是由于原“北京醫保中洋大藥房有限公司中洋白浮路分店”注銷(注銷時間2022年6月6日),庫存剩余的藥品放到本店銷售。該店2022年6月28日上午對上述藥品有少量銷售,藥品貨值金額共計1183.6元。
當事人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條,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或者醫療機構未從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藥品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購進藥品。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9第一百二十九條,北京市昌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罰款70000元,沒收違法所得、非法財物共計123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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