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源自 廣州日報
近日,白云區市場監管局通過網絡監測發現某藥店在網絡平臺上發布“偉哥”他達拉非片的廣告,并宣稱該藥品帶有“治療勃起功能障礙合并良性前列腺增生的癥狀和體征”“變粗變大”“持續增大”“藥效賊猛”等功效等。
“他達拉非片”是什么?“處方藥!”該局執法人員介紹:“根據《廣告法》第十五條第二款以及第四十六條的規定,處方藥只能在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共同指定的醫學、藥學專業刊物上作廣告,且應當在發布前由有關部門(廣告審查機關)對廣告內容進行審查,未經審查,不得發布。”
同時,根據《廣告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發布藥物廣告還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相關內容。該藥店的行為違反了在非專業媒介發布處方藥廣告、未經審批發布藥品廣告、含有表示功效的藥物廣告等違法行為。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廣告法》的相關規定,責令該藥店停止廣告違法行為,并立案處罰。
想在網絡上銷售處方藥?需要注意的事項可真不少!白云區市場監管局提醒商家:“四大雷區”易中招,切記勿“踩雷”:
一要看資質。
網上銷售藥品經營的主體應在網頁上公示《營業執照》《藥品經營許可證》等信息,自建網站的主體還需持有《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商家在發布藥品廣告時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相關廣告應由藥品監管部門進行審查方可發布。
二要看內容。
在發布藥品、保健食品廣告時,應實事求是,不得發布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廣告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
三要看展示。
網絡銷售處方藥的銷售主頁面、首頁面不得直接公開展示包裝、標簽等信息。在處方審核前,不得展示說明書等信息,不得提供處方藥購買的相關服務。
四要看處方。
處方藥網絡銷售應實行實名制,須嚴格按照“先方后藥”和處方審核的管理要求,憑醫師處方經執業藥師審核通過后方可購買。
下一步,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繼續加強網絡監測力度,規范網絡銷售秩序,織牢織密藥品網絡銷售“安全網”,為人民群眾營造方便、安全的網絡購藥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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