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標準的編寫格式和方法按《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一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0)和《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二部分:標準中規范性技術要素內容的確定方法》(GB/T 1.2—2002)中的規定編寫。
本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行業標準。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提出、批準并歸口管理。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國家圖書館。
本標準參加起草單位:首都圖書館、上海圖書館、天津圖書館、遼寧省圖書館、山東省圖書館、浙江圖書館、南京圖書館、陜西省圖書館。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周崇潤。
本標準參加起草人:張志清、吳忠俠、劉乃英、李國慶、王清原、唐桂艷。
引 言
為實施"中華古籍特藏保護計劃",文化部委托國家圖書館主持制定了《古籍定級標準》、《圖書館古籍特藏書庫基本要求》、《古籍特藏破損定級標準》、《古籍修復技術規范與質量要求》、《古籍普查規范》等五項標準。本標準與其他各項標準相互關聯,為確保"中華古籍特藏保護計劃"的有效實施奠定了基礎。
古籍特藏是中華民族珍貴的歷史文化遺產,是圖書館保存各類文獻中最為珍貴和重要的文獻,需要永久保存,世代流傳,因此,需要良好的保存條件和嚴格的保護措施。
古籍特藏儲藏環境的溫濕度、空氣質量和光照條件,是影響文獻保存壽命的重要因素;古籍特藏書庫的消防、安防設施,則是保障文獻安全的重要措施。
本標準規定了圖書館古籍特藏書庫的溫濕度要求、空氣凈化要求、光照和防紫外線要求,以及書庫的建筑、消防、安防等與文獻保護和安全相關的基本條件。有條件的圖書館可在此基礎上提出更嚴格的要求,以利于圖書館采用先進的建筑技術、空調技術、空氣凈化技術及現代消防和安防技術,為保護中華文化遺產發揮重要作用。
本標準為推薦性標準。
圖書館古籍特藏書庫基本要求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圖書館古籍特藏書庫的溫濕度要求、空氣凈化要求、光照和防紫外線要求以及書庫的建筑、消防、安防等與文獻保護和安全相關的基本條件。
本標準適用于收藏有古籍特藏的各類型圖書館。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J 16—87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JGJ 38—99 圖書館建筑設計規范
WH 0502—1996公共圖書館建筑防火安全技術標準
GB/T 18883—2002 室內空氣質量標準
GB 50011—2001 建筑抗震設計規范
GB50019—2003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
GB 50034—2004 建筑照明設計標準
GB50098—98 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范
GB50108—2001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
GB50140—2005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
GB50176—93 民用建筑熱工設計規范
GB50225—1995人民防空工程設計規范
3 術語和定義
略
4 建筑要求
4.1古籍書庫建筑的設計和選址應符合建筑行業標準《圖書館建筑設計規范》(JGJ38—99)的有關規定。
4.2圖書館古籍特藏書庫應單獨設置,并自成一區。庫內不應設置其他用房及其通道。
4.3古籍書庫不應設置于建筑物頂層和上層。
4.4書庫圍護結構應根據古籍保護的近期要求和未來的發展,及庫內要求的溫濕度指標、當地水文氣象參數、空氣調節等具體情況,確定合理的構造。
4.5書庫圍護結構應具有優良的密閉性和保溫隔熱性能,門窗的氣密封性應小于0.1(m/m?h),外墻的熱惰性指標(D值)不應小6。
4.6書庫圍護結構的總熱阻(R0)應按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熱工設計規范》(GB50176—93)的規定,計算出最小總熱阻再增加30%進行設計。
4.7書庫圍護結構的傳熱系數(K 0)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50019—2003)的規定。
4.8古籍特藏書庫應具有優良的抗震能力,抗震烈度應符合《建筑物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01)的規定。
4.9地下書庫應有可靠的防潮措施,防水防潮設計應符合國家標準《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GB50108—2001)的有關規定。
4.10地下書庫兼作人防工程的,應符合《人民防空工程設計規范》(GB 50225—1995)的有關規定。
4.11庫門應為保溫門,窗應為雙層固定窗并具有優良的保溫隔熱性能。
4.12書庫的供暖應采用空調系統,不應使用以水為熱媒的供暖裝置。
4.13書庫內不應有給、排水和空調、熱力水管線通過,也不應與有上述設施的空間相通。
4.14書庫入口處應設置緩沖間。
5 溫濕度要求
5.1古籍特藏書庫應設置獨立的恒溫恒濕中央空調系統或恒溫恒濕空調機組,以保證書庫溫濕度能夠控制在標準要求的范圍內。
5.2古籍特藏書庫環境溫濕度的控制要求:溫度:16℃~22 ℃;相對濕度:45 %~60 %。
5.3為了最大限度地延長文獻保存壽命,有條件的圖書館可以采用更嚴格的溫度標準,如1℃~4℃、8℃~12℃等,但最低溫度不宜低于0℃。
5.4古籍特藏書庫的溫濕度應保持穩定,溫度日較差不應大于2℃,相對濕度日較差不應大于5%。
5.5書庫應設置溫濕度監測儀器,全年監測和記錄溫濕度的變化情況。
5.6空調設備應置于專門機房,并符合《圖書館建筑設計規范》(JGJ 38—99)中的相關規定。
6 空氣凈化與通風要求
6.1古籍特藏書庫的空調通風系統應具有空氣過濾和凈化措施,濾除空氣中的灰塵和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等有害氣體。
6.2古籍特藏書庫的空氣環境質量應符合表6.2的規定。
6.3灰塵和有害氣體濃度參數的檢測應按國家標準《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 18883—2002)的規定進行。
6.4古籍特藏書庫內不應混放縮微膠片等其它可能釋放有害氣體的物品。
6.5庫房的通風應保證一定比例的新風量,新風比例應符合國家標準《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 50019—2003)的規定。
6.6書庫應保持氣流均勻平穩,空調出風口的風速應小于0.3 m/s。
7 照明和防紫外線要求
7.1書庫的照明和照度應符合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2004)的相關規定。
7.2古籍特藏書庫的照明或采光應消除或減輕紫外線對文獻的危害。
7.3古籍特藏書庫照明光源的紫外線含量應小于75?w/lm。
7.4自然采光的書庫,應采用防紫外線玻璃和遮陽措施,防止陽光直射。
7.5采用人工照明時宜選用乳白色燈罩的白熾燈。當采用熒光燈時,應有過濾紫外線和安全防火措施。
7.6書庫照明宜選用不出現眩光的燈具,燈具與文獻藏品等易燃物的垂直距離應不小于0.5 m。
7.7為盡量減少文獻光照的時間,書庫照明應分區設置節能型自動開關。
8 消防與安防要求
8.1古籍特藏書庫建筑防火設計應符合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 16—87)、文化行業標準《公共圖書館建筑防火安全技術標準》(WH 0502—1996)的規定,地下建筑應符合《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范》((GB 50098—1998))的有關規定。
8.2古籍特藏書庫建筑的耐火等級應為一級。書庫與毗鄰的其它部分之間的隔墻及內部防火分區隔墻應為防火墻,防火墻的耐火極限應不低于4.0 h。
8.3古籍特藏書庫應單獨設置防火分區。
8.4書庫及其內部防火墻上的門應為甲級防火門。
8.5古籍特藏書庫應設置水災、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氣體滅火系統。
8.6書庫滅火器的配置應符合國家標準《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 50140—2005)的有關規定。
8.7古籍特藏書庫應設置自動防盜報警系統。
8.8書庫入口和庫內主要通道應設置電視監控裝置。
8.9書庫如有窗戶,應設置可靠的防盜設施和安全監控系統。
9 防蟲和防鼠要求
9.1古籍特藏書庫應在庫外適當位置設置文獻消毒用房和殺蟲設備,用于文獻入庫前的消毒和殺蟲處理。
9.2文獻消毒用房和殺蟲設備應符合《圖書館建筑設計規范》(JGJ 38—99)的規定。
9.3書庫的防蟲和防鼠要求應符合《圖書館建筑設計規范》(JGJ 38—99)的規定。
10 裝具要求
10.1古籍特藏應在能夠關閉并具有鎖具的裝具中保存,如書柜、書箱等。
10.2書柜、書箱應采用阻燃、耐腐蝕、無揮發性有害氣體的材料制作,涂覆材料應穩定耐用。
10.3古籍特藏應制作書盒、函套、夾板等加以保護。善本特藏宜配置木質書盒。
10.4書盒、 函套的制作材料和文獻包紙應采用無酸紙板或無酸紙張制作,其 pH 值應在 7.5~10.0之間。
10.5書柜、書箱的排列應保證空氣能夠循環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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