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源自 吉林藥監局
近日,省藥監局印發《藥品經營和使用專項檢查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突出重點區域、重點品種、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著力解決人民群眾用藥安全痛點、堵點、難點問題,依法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障公眾用藥安全。
《方案》指出,此次行動重點檢查經營范圍包括《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診療方案(試行第十版)》所列涉疫藥品、醫保高值藥品、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的藥品經營企業,開展藥品異地委托儲存業務或多倉協同管理的企業以及疫苗配送企業,醫療機構周邊、產業園區、城鄉接合部以及農村地區的藥品零售企業和個體診所,日常監督檢查發現問題較多、被多次投訴舉報、GSP符合性檢查不合格的藥品經營企業,以及藥品網絡銷售第三方平臺、上年度藥品網絡銷售額較大的藥品批發、零售企業,疫苗配送企業、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疫苗接種單位的疫苗儲存、運輸質量安全和追溯信息上傳情況。
《方案》明確,省藥監局各檢查分局重點檢查藥品批發企業、零售連鎖總部的藥品購進渠道、儲運管理和信息追溯等情況,排查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證照、掛靠走票、非法渠道購進藥品、虛構藥品銷售流向、在核準地址以外的場所儲存藥品、不按規定開展追溯等問題;藥品網絡銷售第三方平臺藥品質量安全管理機構建立和藥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實施情況;藥品儲存、配送企業重點檢查疫苗等冷鏈藥品儲存配送涉及的倉庫、車輛、溫度監測監控設備等關鍵設施設備,藥品驗收、暫存、出入庫等關鍵環節,疫苗電子追溯全過程要求落實情況和質量管理人員履職情況。各地市場監管局重點檢查藥品零售企業是否存在參與違規回收或者銷售回收藥品、未按規定銷售處方藥、超經營范圍銷售藥品、違規銷售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藥品使用單位是否存在非法渠道購進藥品、不按規定儲存藥品、使用超過有效期藥品等問題;檢查互聯網診療配套的醫療機構藥房藥品使用質量管理情況,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及疫苗接種單位儲存配送以及疫苗電子追溯全過程要求落實情況。
《方案》要求,各級藥品監管部門要強化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任務,明確檢查重點和工作責任,逐級落實檢查任務,將專項檢查與開展對藥品批發及零售連鎖總部企業飛行檢查相結合,與開展對藥品零售企業和個體診所交叉互查相結合,推動專項檢查工作落實。要嚴肅查處非法渠道購進藥品等違法違規行為,杜絕有案不查、以罰代管、以罰代刑,對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及時匯總、認真分析此次檢查發現的問題,依法公開案件信息,加大曝光力度,形成強大震懾。要落實監管事權,強化跨區域、跨層級藥品監管協同聯動,著力解決共性問題、突出問題。要加強與公安、衛生健康、醫保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健全信息通報、風險會商、聯合辦案等工作制度,進一步形成監管合力,確保藥品流通環節質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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